记得刚上初中那会儿,放学后的篮球场上,本土篮球明星哥哥们正在激烈拼杀,不经意之间看到最佩服膜拜的大哥手上戴着一个黑色圈圈,按键很多还有个小屏幕,看起来很高科技的样子,就像科幻电影中超级英雄们手上戴着的某些高科技穿戴式设备,屌的一逼,散场后屁颠屁颠的追着大哥问那是啥么东东,大哥告诉我,那是块多功能手表,她叫gshock。
中学的学习压力是非常紧张的,大部分家庭不会批准戴这种功能太多且昂贵的手表影响学习,容易分心(按一般小县城20年前的生活水平,给娃儿们掏大几百上千块整个表儿是相当奢侈的事),中学穷学生时代对于她的渴望也不了了之。
后来读大学了,每个月有几百块自由生活费了,gshock的身影一直在心中魂牵梦绕挥之不去,经过大一两个学期的忍饥挨饿,终于在大二的时候,迎娶了一块四位数的gshock,爱不释手,如获至宝,陪伴右手五六年,跟兄弟一起痛苦并快乐着,记得后来参加工作后还相处了一段时间,最后在一次下海骑摩托艇的时候掉海里了,当时六神无主的我还找来潜水员妄图寻回,最终痛失爱表。
当工作了一两年后,能赚小钱了,也学起身边的同事老兄们买块机械表戴,以彰显初级打工仔的身份,花了一个月工资买了块天梭,然而并没有怎么戴,实在太丑,一摆两年,表丢了,放弃了戴表的习惯,失去了爱的能力。
最近几年,金块银块的爆火让我重燃起当年的热情,花了点心思整了一银块,每天擦擦舔舔,虽然也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,但戴在手上就是觉得自己轻松快乐。
然而却在这会儿,身边的同事朋友都戴起了劳力士欧米茄万国积家,以彰显中级打工仔的身份,我跟风,又想要标新立异,装逼也好虚荣也罢,咬牙割肉买了块爱彼离岸,现在回想起来,可能是因为离岸像极了她。
话说离岸真不省心,上班老板盯着你,857时妹儿盯着你,喝醉了之后有文化的流氓更盯着你,一不小心螺丝又掉了,随手一抬按键又脱了,索性也不戴了。
空床之际,偶然逛街,路经卡西欧,柜台中央一块胶带mrg深深抓住了我的眼球,精致的五官,柔韧的身段,性感的表盘布局,对我而言,这是发自内心的喜欢,源自血液里面的爱,触摸到她的那一瞬间,我浑身一哆嗦,秒射了,融化了我的心,然后我意识到,我不是失去了爱的能力,而是没有坚持去爱。
掉按键
掉螺丝
还是银块靠得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