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腕表之家 钟表杂谈] 今天我们来讨论一个有趣的命题——我在国外买表犯法吗?这个命题说得轻松其实关乎很多表友。现在出国旅游、出差的人越来越多,买表实际从国外买的确比从国内买要便宜,但是近段时间“为逃关税275万百达翡丽戴上手”、“为逃关税将一块价值1930多万元人民币的江诗丹顿牌手表戴手上”诸如此类的新闻比比皆是。那我们在国外买表还犯法吗?很多人提出这样的疑问,我现在没办法直接说你一定就犯法,我们得依具体情况具体分析。
"7月10日,北京四中院审理了一起走私普通物品罪的案件,37岁的男子张某被检方指控,为逃关税将一块价值1930多万元人民币的江诗丹顿牌手表戴手上。除此之外,张某还随身携带了另外两块名表、爱马仕的包和衬衫,涉嫌逃税金额达1000多万元之巨。"
一千多万将近2000万的江诗丹顿,据说是一枚阁楼工匠系列腕表,而这块表也不是他身上唯一的一块高档腕表,张某从巴塞罗那乘坐CA846航班抵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,入境时,选择无申报通道,未向海关申报任何物品,海关关员查获其随身携带雅典牌手表一块后,张某选择将该手表退运。他为自己启用了无罪辩护,声称自己没有纳税的义务。
起诉书显示,张某户籍所在地在辽宁,案发前是宁波一家投资管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。据张某称,他自2001年去美国读高中,已在美国生活15年,2016年,在香港成立了自己的资本公司。张某说,自己持有美国绿卡和香港居民身份证,每月都会出国。
“手表就像衣服,用于装饰,我已经买了50多块手表了,每次出差都会戴,有时候我会一只手戴一块,因为我需要同时盯着全球多地股市。”张某说。
张某的律师为其做无罪辩护,认为在国外带几块手表用于不同场合佩戴,是一种礼仪,张某没走私的故意。海关有责任查验旅客的身份,旅客没有义务说明自己的身份,正是海关官员的错误执法,一直把张某当做居民旅客,导致了张某对自己行为的不确定性认知。“他是非居民旅客,没有申报的义务。”
本案没有当庭宣判。
我不是法律专业出身,所以最后的宣判结果我也没办法给大家一个我的猜测,这个案件的重点在于:张某不认为自己有在中国缴税的义务,且他不认为自己是在走私。但检方认为,张某逃税的数额巨大,应该追求他走私并追究刑事责任。
2.数额巨大而逃税的,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
看到这有人又要问:还要追究刑事责任?当然,我们来看看这位逃税一千多万的张某,他在入关之前,已经得知自己购买的商品在入中国境内是需要缴税的了,但是在入关时还是没有报关。那这叫什么,这就是“知法犯法”。
永远要记住,我们买表是一种乐趣,除了以走私贩表的为生的这些人之外,普通人买表也只是为了兴趣和爱好。前面说到逃税1000多万的那位张某说他50多块表是为了盯着全球多地的股市,那我建议他可以买一块世界时腕表,比较实用。在国外买表不犯法,但是记得要主动报关哦,不要存有侥幸心理。(腕表之家 图/文 莫扬)
我去年买了个表
有个问题咨询各位 我带着国内买的从国内出国再回来有没有什么问题?
自带的也不行吗?
非中国居民带块上百万或上千万的表进入中国境内,要报关吗?
第一次这种行为补缴完毕就没事了,跟范一样。但若抓到第二次,事就大了,因为性质变了!
报关?比国内专柜都贵,图什么呢
哈哈哈哈哈,为什么逃税的文章最后放上了我的图,吓我一跳,哈哈哈哈哈哈,我是清白的啊.
范冰冰逃了多少?
恶法非法 巧取豪夺
其它西方国家税法更甚,沒到国外生活过的,别扯国外的月亮比国内圆!家有家规,国有国法!
最贵的表,看不出来有什么与众不同
这款表不能摔,稍微摔一下,后盖就脱落,防震器就摔掉了。
我在得物上看到了这款表,立马拿下,全金属机芯,黑色的表盘很man。唯一的遗憾是没有金属链。